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发〔2009〕71号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 域快速铁路建设及征地拆迁 费用市与各区(市、县)承担比例的通知 各区、市、县人民政府,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 贵阳市域快速铁路项目建设时间紧,任务重,征地拆迁涉及范围广,拆迁量和拆迁费用大。为确保该项目于2009年国庆节前全面开工建设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,现就该项目涉及的建设及征地拆迁费用市与各区、市、县承担比例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 一、环线建设费用(地方承担部分,下同)由市级承担,征地拆迁(含管线迁改,下同)费用由市和涉及各区(市、县)各承担50%,并负责相应比例的占补平衡指标。 二、贵阳至开阳射线建设费用由市级承担,征地拆迁费用由涉及各区(市、县)承担,并负责相应比例的占补平衡指标。 三、久长至永温联线建设费用由开阳县承担,征地拆迁费用由涉及各区(市、县)承担,并负责相应比例的占补平衡指标。修文县承担部分由市级承担。 四、清镇至织金联线建设费用由清镇市承担,贵阳境内的征地拆迁费用由清镇市承担,并负责相应比例的占补平衡指标。 五、改貌货场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由市和涉及区(市、县)各承担50%,并负责相应比例的占补平衡指标。 特此通知。 二○○九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:交通 经费 通知 抄送:成都铁路局。 市委办公厅,市人大办公厅,市政协办公厅。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|